申报科技成果登记

发布时间:2017-09-01 11:18   来源:柳州市科技局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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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申报科技成果登记须知:科技成果完成鉴定工作后10天内签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;完成鉴定工作后20天内,成果完成单位应申报柳州市科技成果登记,由柳州市科技局发文及网上公报(告)征求意见(每季度一期);公报一个月无异议后,颁发 “科技成果主要人员完成者证书”。

  申请科技成果登记材料:(科技成果登记表+全套鉴定材料)

  1、科技成果登记表;

  2、鉴定证书;

  3、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;

  4、工作总结;

  5、技术总结(包括验收报告、标准化审查等);

  6、检测报告;

  7、产品标准;

  8、查新报告;

  9、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;

  10、用户意见;

  11、柳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经费终结决算表;

  12、科技成果登记公报表(不用装订)。

  (按上述1—11排列顺序,用线装订成册,并编总页码,一式两套,同时报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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