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
1.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,用一定的形式和程序,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、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。
2.鉴定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,促成成果完善和提高,加速推广应用。
3.成果鉴定坚持实事求是、科学民主、客观公正、注重质量、讲求实效的原则,确保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。
4.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,不是唯一的,也可以通过市场、社会实践、生产实践及学术上评价和认可。
5.科技成果鉴定严格执行归口管理,杜绝政出多门、多头管理。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委(或科技厅)归口管理、监督本地区成果鉴定工作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管理、监督其部门的成果鉴定工作。国务院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技管理机构也可授权其下属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执行。
(二)成果鉴定范围
1.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。
2.列入自治区厅、局和地区、地级市科技管理部门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。
3.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。
4.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、矿产新品种等。
5.软科学类项目,按国家科技部颁布的《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》执行,但不论是计划内或计划外项目,均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。
(三)鉴定组织
1.国家科技部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科委(科技厅)、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及授权的地市科委(科技局)、省级政府有关业务厅、局科技管理机构组织鉴定。
2.鉴定形式:检测鉴定、会议鉴定、函审鉴定三种。
3.参加鉴定工作同行专家的条件:
⑴具有高级技术职称。
⑵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,熟悉国内外该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。
⑶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。
⑷下列人员不得聘为成果鉴定专家:
成果完成单位的人员;计划任务下达单位的人员;任务委托单位的人员;长期脱离教学、科研、生产的党政机关管理人员。
(四)鉴定程序
1.鉴定申请的渠道。
⑴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。
⑵隶属关系不明确的,由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向其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委(科技厅)申请。
⑶多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,由第一完成单位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申请。同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,不能重复鉴定。
⑷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,可由受理鉴定单位推荐申请上一级科技管理机构组织鉴定。
2.成果申请鉴定的条件。
⑴完成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约定的要求。
⑵没有异议或争议的(包括内容、单位、人员等)。
⑶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,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。主要材料包括:
a.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。
b. 工作总结 。
c.技术总结。
d.测试分析报告(检测报告)及主要实验、测试记录报告。
e.设计与工艺图纸、资料、表格等。
f.产品标准。(企业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、国际标准)
g.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。(或叫查新报告)
h.用户使用情况报告。
i.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。
j.标准化审查报告。(根据项目情况确定)
k.涉及污染环境、卫生和劳动安全等的科技成果、需有关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。
l.准确的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名单。(按贡献大小排序)
m、行业、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它文件。
3、鉴定审批。
⑴在鉴定日期前两个月将鉴定申请书和技术资料、起草的鉴定证书初稿提交给组织鉴定单位审查。
⑵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审查后给予批复,批复内容包括确定的鉴定日期、鉴定形式和鉴定的专家名单等,不同意鉴定的,要写出理由。
⑶召开鉴定会。
⑷签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。
(五)、鉴定材料撰写提纲
1、工作总结 :
⑴任务来源及立项经过;
⑵产品用途及市场情况;
⑶研制过程及工作进度;
⑷解决有关问题;
⑸产品质量及使用情况;
⑹资金筹措及其使用情况;
⑺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打算;
⑻结论。
2、技术总结:
⑴概述(技术来源及其项目综合情况);
⑵技术原理;
⑶工艺流程;
⑷如何解决技术关键和难题分析;
⑸所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水平;
⑹存在的技术问题及下一步的改进、提高意见;
⑺结论。
3、经济、社会效益分析报告:
⑴概述:产品的性质,开发意义、作用等;
⑵基本数据:生产规格,产品方案,生产成本等;
⑶新老产品对比情况:生产批量,成本预算,价格分析;
⑷经济效益评价、分析;
⑸投资回收期;
⑹结论。
4、标准化审查报告提纲:
⑴产品种类、用途及生产批量;
⑵产品图样、设计文件的质量水平:图样的完整性,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名词、术语、格式,产品图样绘制,引进图样的转化等;
⑶计算产品标准化系数:包括品种标准化系数、件数标准化系数;
标准件品种数
品种标准化系数=────── ×100 %
总品种数
标准件件数
件数标准化系数=──────×100 %
总零件件数
⑷贯彻各类标准的情况;
⑸标准化审查的结论性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