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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具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的须知

发布时间:2016-09-03 10:01   来源:柳州市科技局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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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申请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的条件:

    1、申请人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的企事业单位;

    2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《专利费用减缓办法》等有关规定。

  二、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需提交的材料(一式一份):

    1、柳州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;

    2、《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》;

    3、办理减缓证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,并盖公章;

    4、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损益表,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可免交此项。

  三、办理时间、地点:

    1、时间:8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(仅周一周三办理)

    2地点:柳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(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三楼)。

  四、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注意事项:

    1办理减缓证明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内容,不得弄虚作假,如发现将不予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和相关专利资助奖励;

    2、提供的材料要求齐全;

    3、开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及证明可在bet365是什么公司(http://www.bohanyy.com)下载;

    4、不尽事宜与柳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联系,电话:2635969

    附件:1、开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

       2、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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